国内学界对古希腊文学的认知主要是荷马史诗、古希腊悲剧与喜剧以及柏拉图哲学对话等,这些古风古典时期的作品的确构成了古典学里基本经典著作。然而,随着古典学范围的扩展,国际学界一直在拓展大家研究学习的古希腊文献,在罗马帝国统治下创作的希腊文学(称作“帝国希腊文学”)成为其中一个快速发展的领域,尤其是罗马帝国时期写就并完整流传下来的五部以爱情故事为核心的中长篇叙事(在近代欧洲以来被称作“小说”)——《卡里娥伊》《以弗所故事》《达芙妮斯与荷洛爱》《琉西佩与克里托丰》与《埃塞俄比亚故事》——成为帝国希腊文学的研究对象之一,也构成古希腊文学史里的“五大名著”。然而,在帝国希腊文学研究里,由于学者主要是古典希腊文学出身,没有太多罗马帝国历史和文化的视野与训练——尽管大家都熟练掌握拉丁语,在研究帝国希腊文学时,满足于研究小说里对荷马史诗和古典希腊文学的接受,而没有考虑小说书写过程中的罗马社会历史文化背景(类似研究明清文学的学者仅满足于研究文学里的用典,而忽视明清历史文化背景)。任教于纽约巴尔德学院的古希腊文学学者罗伯特·乔菲(Robert Cioffi)最近由牛津大学出版社推出其专著《埃及、埃塞俄比亚与希腊小说:呈现与反抗之间》(Egypt, Ethiopia, and the Greek Novel: Between Representation and Resistance),本书是一例外,他从民族志书写的角度,把希腊小说里对埃及与埃塞俄比亚的呈现放到罗马帝国环境下进行考察,并与相关埃及世俗语(demotic)文献进行比较,对希腊小说进行了历史语境化解读。近期《上海书评》专访乔菲教授,请他谈谈古希腊小说的研究心得。
你为什么选择希腊小说这个相对偏门的领域作为在哈佛大学的博士论文题目?我记得在扬·雷佩斯(Ian Repath,威尔士斯旺西大学古典学家)与蒂姆·怀特玛施(Tim Whitmarsh,剑桥大学古典学家)去年主编的《阅读希里奥多鲁斯的〈埃塞俄比亚故事〉》(Reading Heliodorus’ Aethiopica)里提到,作为希腊小说研究的开创者之一,当约翰·摩尔根(J.R. Morgan,斯旺西大学古典学家)在牛津大学选择希腊小说做博士论文题目时,他的导师有质疑,认为这意味着他要天天和爱情故事相伴。
乔菲:首先,摩尔根让希腊小说研究比以前更加主流。在他的努力下,我们有了《古代叙事》(Ancient Narrative)期刊与国际古代小说研究大会。实际上,正是有了像摩尔根这样的学者将相关研究提上日程,让研究变得容易,我才得以进入这个领域。至于我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有两个原因。在我读博士期间,我的研究从一份纸草开始,里面有关于埃及和埃塞俄比亚(这里的埃塞俄比亚不是今天作为国家的埃塞俄比亚,而是北边的苏丹)的信息。在试图理解纸草的时候,我想到了小说的视角,我发现小说里有很多关于埃及与埃塞俄比亚的描述,我试图在博士论文里去理解这些描述。因此,我开始考虑“民族志”(ethnography)这一概念,慢慢地,我发现我最感兴趣的就是埃及与埃塞俄比亚,我意识到这是我能做出原创性贡献的地方。
我对希腊小说感兴趣,是因为除了《达夫尼斯与夏洛爱》外,其它小说都对东方有丰富的描写,特别是《卡里娥伊》,其地理范围从西西里到巴克特里亚,涵盖整个希腊化世界。《以弗所故事》更是以丰富的地理名称与呈现而出名,还有对罗马通过埃及、埃塞俄比亚与印度进行海洋商业贸易的生动描写。所以,我数年前看到你的博士论文时,非常激动,你应该是第一位这样做的学者,你是如何对古代民族志书写产生兴趣的?
乔菲:我有一些很棒的老师。摩尔根在1982年发表文章,关于希里奥多鲁斯《埃塞俄比亚故事》与历史书写,其中许多问题我们都可以看作是关于民族志的讨论。还有托马斯·黑格(Thomas Hägg,挪威伯尔根大学古典学家),关于希里奥多鲁斯对埃塞俄比亚的呈现,他也写过非常迷人的文章。甚至像福罗马·蔡特林(Froma Zeitlin,普林斯顿大学古典学家)这样一般不被看作研究民族志的学者,也写过几篇关于《达夫尼斯与夏洛爱》里景观呈现问题的好文章。因此,在我之前,小说学者已经在民族志问题上有过研究。另外,一个偶然因素是,我是从对一份纸草的研究进入小说研究的,我也受益于将民族志作为严肃研究对象的古代史学者们。对于古代史学者,民族志不是全新题目。雅各布在一个世纪以前就在一篇文章里把民族志作为对象来对待。与我更接近的是艾玛·邓肯(Emma Dench,哈佛大学罗马史学者),她在关于什么是民族志书写上做了开创性工作。在我成为哈佛博士生不久前,她加入了哈佛。她的研究让我思考民族志在何种程度上作为一种思考这些小说的有益视角,而摩尔根的视角仅仅是文本批评。因此,基于多种偶然因素,我看到民族志可能可以给我提供一个进入小说研究的新视角。
邓肯关于罗马民族志的开创性著作《从蛮族到新人:希腊、罗马与现代对中部亚平宁人的认知》,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
你的书聚焦于埃及,正如你强调的,除了《达夫尼斯与荷洛爱》外,所有小说都对埃及有描写。埃及在罗马帝国系统里是一个极其特殊的行省,你认为小说作者们为什么对埃及感兴趣?在罗马帝国意识形态里,帕提亚和后来的萨珊波斯无疑是头等重要的,但在“五大名著”里,只有《卡里娥伊》与《埃塞俄比亚故事》对伊朗有详细的描写。
乔菲:首先,我们需要考虑文献保存的偶然因素。罗马时期写作的散文虚构作品,我们目前能看到的只是流传下来的一小部分而已。如果我们能看到保存下来的所有小说残篇,那么,应该可以看到更多对罗马以外的东方的兴趣。至少就保存下来的内容来看,比如杨布利科的《巴比伦故事》,视野就非常东方。所以,当我们谈论古希腊小说中的“五大名著”时,实际上是在讨论罗马帝国时期的散文小说的一个子类别。我在书中关注的正是这些小说,并且在这些小说中,我们特别清楚地看到作者对埃及的强调。这也是许多学者认为这一小说群体关系密切,并在公元一至二世纪形成散文小说的一个子类型的众多原因之一。我在写这本书时,我要处理的一个问题是——我需要对此有自觉——我们拥有的图景是基于流传下来的材料展示的。因此,我并不会说整个希腊小说对东方帝国都没有足够的兴趣,而是我们流传下来的完整小说对埃及有特别的兴趣。同时,正如你问题里提到的,在罗马帝国,埃及是一个特别迷人的区域。这些小说反映并加入这一兴趣。
比如说,如果你在罗马帝国时期的意大利半岛,来到一处私人住宅,你很有可能看到壁画上有关于尼罗河的描绘,充满了尼罗河流域的特产。因此,我们可以从小说里获得一个角度,去看待埃及何以成为罗马精英们着迷的对象。然而,希腊小说与意大利住宅之间的一个区别是,希腊小说是用希腊语写成的,而且几乎很少明确涉及罗马的存在。我在研究中发现小说里不太为人所知的一面,即对埃及的兴趣不仅仅体现在视觉呈现;从对小说的阅读来看,这也是思考帝国影响的一个角度。在这样的情况下,小说里对埃及的呈现与意大利住宅里对尼罗河的图像呈现、对东方帝国的呈现有所区别,特别是埃及本身与帝国治理下的自治问题有很复杂的联系。
我在书里不断强调的是,埃及一直以来有自治传统,这一传统可以追溯到法老时期,但一直遭到从亚述到波斯再到马其顿人最后是罗马人的侵蚀。我认为,埃及是思考帝国统治的一个很好的地域,这也是写作希腊小说的作者注意到的。关于小说里对埃及的描绘有很多方面,但书的标题提到的“反抗”,这是比较让人惊讶的。因此,这些流传下来的小说对埃及共同的兴趣,让它们相对独特。
从方法论的角度,新书的一大特点是具有非常强的历史意识,将小说放到罗马语境下讨论。我认为,目前帝国希腊文学研究的一大问题是做成了后古典古代接受研究,比如我在读《阅读希里奥多鲁斯的〈埃塞俄比亚故事〉》,大多数文章都做成了希罗多德与荷马接受研究,却完全无视其罗马社会文化背景。比如在涉及《埃塞俄比亚故事》里强盗首领图阿米斯(Thyamis)和他兄弟佩托西里斯(Petosiris)在波斯公主阿尔萨克(Arsace)面前比试时,书里的文章只看到这是对荷马史诗里比赛场景的借用,却无视这是罗马角斗士表演在文学里的反映。而奥维德的《变形记》中对罗马娱乐文化也多有指涉,拉丁文学学者不会做这样单一化的解读。我认为其中一大原因是研究帝国希腊文学的学者都是从古风古典希腊文学直接跳到罗马时期,而缺少罗马历史和文化的训练。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乔菲:我认为,之前的学者在“纵向”考察小说的谱系时,已经做了很多重要的工作,特别是理解它们在希腊文学中的诸多前身。尤其是,怀特玛施展示了古典希腊过往可以作为想象、评论罗马当下的一种方法。尽管这一观点不是对所有材料都有用,我从这一路径学到了很多,这也帮助很多这一领域的学者从垂直的接受研究转移到平面的背景研究。在研究中,从某一特别场景去寻找其背后的多重谱系,我认为是既有趣又有挑战的经历。怀特玛施在他更新的研究里已经做了一些这样的工作。像你说的,关于格斗场景的讨论,我们既可以将其看作是对早期希腊文学的折射,也可以看作是对当代罗马娱乐文化的引用。这两种路径之间有着矛盾和张力,我认为这一张力非常有意思。让小说如此有趣的,恰恰是这一机制。对我来说,思考这些文本的罗马背景是非常具有活力的。当我说罗马时,我不仅指的是拉丁文学,还包括更广泛的罗马埃及及其物质文化背景。在最基本的层面上,我们看到的场景既让读者感到诡异的熟悉,同时又将叙事设定在一个遥远的、英雄的过去。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展示了小说对古典希腊的接受,实际上是在罗马帝国的背景下发生的,这为研究带来了非常令人兴奋的可能性,使得这两种视角(即历史化视角与接受视角)能够相互补充。在研究中,我发现像苏珊·斯蒂芬斯(Susan Stephens,斯坦福大学希腊化文学学者)所说的那种“同时看到两者”的能力——也就是说,能够在多重文学背景下思考文本——对于解释这些小说在其当代世界中的意义至关重要。
在另外一方面,你的书仍然有非常强的文学批评色彩,注重文本内部的逻辑。比如你特别关注小说文本里叙事与视觉文化的互动。你似乎倾向于认为这些小说里的埃及书写与罗马视觉文化里对埃及的呈现有强烈的跨媒介互动?
乔菲:简短地回答,我认为是的。这些小说无疑是与视觉文化有互动的。在书里,我感兴趣的是这一视觉联动是怎么与研究小说的另外两个视角——历史背景与古典接受——相联系,形成一种三维视角。当然,我之所以没有将小说里的任何场景与任何一件艺术品作直接联系,是因为我对这一联系的分析持谨慎态度。虽然我们可以说这些小说与视觉文化有关,小说作者可以接触到相关的艺术作品,并且借鉴了“视觉词汇”,但我并不认为小说作者一定接触过我在书中讨论的任何特定艺术作品(或者说是从古代保存下来的作品)。但我确实认为这种比较是重要的,因为它代表了小说家可能见过那类素材,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小说如何与当时三维世界互动的方式。我认为这些小说毫无疑问与视觉文化有关,这也是蔡特林和沙迪·巴奇(Shadi Bartsch)这些学者做的原创贡献,展示了小说的视觉性。就小说文本的视觉性而言,我觉得非常有趣的是,露丝·韦布(Ruth Webb,法国里尔大学古典学家,主要研究罗马哑剧、修辞学与视觉文化)对小说里的图像描写方面做了非常迷人的工作。她认为,有整套关于图像描写的修辞机制,我认为这是非常令人信服的。此外,她指出,图像描绘的传统有其自身的传承和选择机制,例如在希罗多德的接受过程中。当然,小说中描绘的埃及无疑既是一个文本世界,也是一个视觉世界。但在提出小说中的视觉谱系时,我需要谨慎。
就小说里的跨媒介互动而言,我现在非常感兴趣的是小说叙事与罗马哑剧的关系,海伦·莫拉里斯(Helen Morales,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古典学家、当代流行文化研究者)对《琉西佩与克里托丰》做过一些这样的工作。你在书里也有提及,特别是对于《埃塞俄比亚故事》里的戏剧性书写。大卫·埃尔默(David Elmer,哈佛大学古典学家)对《埃塞俄比亚故事》里的哑剧场景做过类似研究,他最近也把文章发给我,让我接着他的研究做。我认为,虽然不像阿普列乌斯里《金驴记》那样直接有哑剧舞蹈描写,《埃塞俄比亚故事》里的哑剧美学特征非常显著。你对相关研究有何建议?
莫拉里斯的《阿希里斯·塔修斯〈琉西佩与克里拖丰〉里的视觉与叙事》是关于希腊小说里的视觉呈现(包括罗马哑剧)的重要著作
乔菲:哑剧进入我的视野是在我在思考小说接受早期材料的媒介时,我想到哑剧与谐剧(mime)是很重要的媒介,尽管这难以具体确认。正如韦布强调的,图像描绘传统有自己的传播与选择机制,比如对希罗多德的接受。《琉西佩与克里拖丰》的一些场景无疑是运用了这一机制,我确信阿希里斯·塔修斯运用了这一媒介。比如,当琉西佩在尼罗河畔的一祭祀仪式里好像被杀死了其实存活下来。同时,哑剧与谐剧无疑是罗马帝国时期希腊表演传统流传的重要媒介。当小说文本中有非常清楚的表演性质的场景时,我们需要将其与哑剧和谐剧相联系。关于阿基琉斯·塔修斯的小说,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卡里提翁》(Charition)的谐剧表演,学者们通常将其描述为滑稽戏(而非哑剧)。这出戏是一种戏谑的表演形式,通过它,我们可以看到希腊悲剧在罗马埃及的影响。我认为这是我们进行相关研究的一个开端。但由于证据的局限,我们去识别小说里面的哑剧与谐剧场景存在一定困难,但这是罗马帝国如此重要的一个现象,我们需要对去进行思考,特别是与表演有关的话题时。当然,那时的表演不一定是我们现在期待的表演所拥有的样子。与此同时,纸草文献证据也是需要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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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卡丽提翁纸草里的谐剧剧本,让我想到的是阿普列乌斯《金驴记》里记载的主人公卢修斯以驴的身份在科林斯观看哑剧舞蹈表演的场景。如果我们去看伪琉善《驴》这部希腊语小说,里面大多数情节都可以和《金驴记》对上,但最后剧院表演时出入很大。《驴》是一个谐剧表演,变成驴的主人公在剧院与女犯进行表演,突然变回人型。而《金驴记》将其改写成帕里斯苹果的哑剧表演。
乔菲:阿普列乌斯也是非常有趣的一个案例,他的小说的确有更清晰的关于哑剧的描写。尽管这是一部拉丁语小说,其无疑是基于一个多语种世界,也有数个希腊的前例。特别是还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纸草(纸草编号P.Oxy. LXX 4762),由迪尔克·奥彬克(Dirk Obbink,纸草学家,之前在牛津大学任教,后因贩卖纸草而停职)在十五或二十年前编辑出来,描绘了一女子与驴媾和的场景,里面有一行看上去是运用了喜剧格律。奥彬克将其看作是以驴为主题的小说的一部分。雷吉娜·梅(Regina May,英国利兹大学古典学家)则非常有趣地将其与谐剧传统相联系。如果她是对的,这意味着这种故事已经是罗马表演的一个主题。同时,如果我没记错话,纸草里有一行是喜剧格律。
P.Oxy. LXX 4762纸草,左边是该谐剧文本,图片来源:牛津大学纸草学网站
你的书的另一特点是对埃及世俗语材料的运用,我认为这是非常原创性的贡献,你知道,由于现在学院建制划分,罗马埃及丰富的埃及语材料被划分为埃及学而非古典学。你认为罗马帝国境内用希腊、拉丁以外的书写的材料对未来希腊罗马研究意义如何?
乔菲:我的书是第一本使用埃及材料的希腊小说专著,但我必须说,之前有学者做过类似的工作,特别是伊恩·拉瑟福德(Ian Rutherford,英国雷丁大学的古典学家)。关于埃及德摩提克文学的一个重大讽刺是,法国埃及学家马斯佩罗(Maspero)在十九世纪就提出过这一可能性,当时他开始翻译和解释德摩提克文本。更具争议性的早期贡献来自两位学者。卡尔·克雷尼(Karl Kerényi,1897-1973)认为希腊小说与伊西斯和奥西里斯的故事之间存在联系。还有赖因霍尔德·梅尔克巴赫(Reinhold Merkelbach,1918-2006),他是德国古典学家,在科隆大学任教授,直至去世。他主张这些小说实际上是编码的神秘文本,并提出一些小说借鉴了埃及叙事。正如你所说,现有的学科分工导致古典学家难以接触埃及学家的东西,反之亦然,但将二者联系是非常有成效的。对我而言,在写这本书时,最激动的一件事是将二者界限打破,从一个角度去看另一个角度,去看我们可以做什么样的联系。正如我说过,我的一个强烈信念是,我们需要对希腊小说进行多重角度研究,用这种帝国的多元文化视角去阅读是一种让人激动的平行视角。把来自不同语境下的文本放到一起进行对话是卓有成效的,但也有挑战,你需要走出自己的舒适区,进入另外一种文化语境里,去看文化交流。丹尼尔·塞尔登(Daniel Selden,加州大学圣克鲁兹分校比较文学学者)做得非常聪明的一个论断是,就一个场景,不同文化背景读者看到的东西完全不一样。这是思考同样的材料在不同文化语境下传播的一个非常有力的视角。在希里奥多鲁斯的小说一开始,当埃及强盗看到卡丽可莱雅时,他们思考她究竟是伊西丝(埃及女神)还是阿尔忒弥斯(希腊女神)。这无疑是鼓励其读者进行多重文化阅读。与此同时,埃及不是与小说相关的唯一文学与文化背景。丹尼尔·乔罗维奇(Daniel Jolowicz,牛津大学古典学家)在最近的新书里,也强调希腊小说与罗马文学有互动。总体上,我认为你可以看到,将不同文化放在一起交流是非常让人激动的。
把你的研究放到哈佛大学的环境你来看,我并不惊讶。书里致谢了你在哈佛的博士同学,像保罗·科斯敏(Paul Kosmin,哈佛大学希腊化史学者)、安德鲁·约翰斯顿(Andrew Johnston,耶鲁大学罗马史学者)与丹坎·麦克雷(Duncan MacRae,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罗马史学者)我都认识,他们都非常积极地打破古典学与近东研究的划分。你认为哈佛这样独特的氛围是怎么来的?是格兰·包骚克(Glenn Bowersock,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古代史荣休教授)的遗产吗?他的研究涵盖希腊文学、罗马阿拉伯与早期教。
乔菲:的确,我的研究和哈佛很多人都有关系。我和保罗、安德鲁与丹坎一直都有合作,我们上一样的研讨课,的确有一个这样的时刻,我们发现这种跨文化研究方式非常让人激动。我之前已经提到了邓肯,她是很多这些研讨课的老师。另外,对我影响非常大的还有伊沃娜·特恩卡·安姆莱因(Yvona Trnka-Amrhein,科罗拉多大学古典学家)。我们一直是朋友,她也是我们的读者。我和她都对埃及感兴趣,我们一起上埃及世俗语课程,这样的埃及兴趣小组对我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还有其他可以看作是包骚克遗产的继承人的学者,他们都在我的博士论文委员会里——阿尔伯特·亨希赫(Albert Henrichs,1942-2017,生前为哈佛大学艾略奥特希腊文学讲席教授)与克里斯托弗·琼斯(Christopher Jones,哈佛大学古代史荣休教授)。两位学者都帮助我思考小说背后的多重谱系以及罗马帝国时期的文化与文学。阿尔伯特是以纸草学就起家的,他一直对希腊与埃及文化相互间的联系着迷。另一方面,琼斯和我委员会的另一位成员大卫·埃尔默(David Elmer)帮助我思考如何将多元文化主义应用于古代背景。那时的哈佛大学处于一个非常激动人心的时期,各种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进行了有效的对话。
耶鲁大学的伊朗学家凯文·凡·布莱德(Kevin van Bladel)有“古典近东”(the Classical Near East)这一概念,我认为这对于解决如何把研究从波斯帝国转到晚期古代的近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框架,这既有别于标准的古代近东、也有别于后来的中东,而希腊语则是一门重要的古典近东语言。我认为《埃塞俄比亚故事》也是古典近东文学的典范。我认为你在结合埃及语文献来读产生于罗马东方(实际就是古典近东)的小说,已经在实践着古典近东的理念。你怎么看?
乔菲:我可以被这样看待。从更大的角度而言,我认为有趣的是看待一群文本关系的视野与之前看待它们的方式不同。我从阿尔伯特那学到的一大视角是,将之前没有对话的不同文本放在一起进行对话。从某种意义上,我看待文本的视角不是以地域为中心,我更多是跟着小说本身走。我对小说的阅读是基于我既有的知识结构,怀施与斯图亚特·汤姆森(Stuart Tomson,牛津大学古典学家)也编过一本很迷人的书叫《在希腊与东方之间的罗曼史》(The Romance between Greece and the East)。我在黎凡特语境下对小说的阅读没有像我在埃及语境下阅读得那样深入。但总体上,这种用不同的方式去为小说分类以及在相互之间游动是可取的。我很高兴我被归类到古典近东这一群体,但我也清楚我自己研究的局限。总之,我觉得激动的是与不同领域的人对话,我也认为这一提法非常让人激动。
最后一个问题是与中国小说的比较。你的书里已经有这样的苗头,引用了《嘉兴府志》里收录的李日华关于叛乱的记载。中国文学史上有四大名著,在此之外,唐传奇也很有趣。最近我听了日本著名学者、研究唐代长安城市史的妹尾达彦的讲座,他的研究关注了唐代小说《李娃传》涉及的唐代城市文化与戏剧表演,这是历史学家对小说的研究。在东亚史学传统里,有“小说入史”的传统,我和中国的历史学家说要用帝国时期希腊小说作为史料去研究罗马东部的大众文化,方法论上接受度可能会比在美国古典学界更高,因为在英美古典学界里,不少人认为这些小说只是文学学者研究,不是历史学家的工作。所以我认为中国小说的研究在方法论上也许可以给帝国时期希腊小说研究有所启发,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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